秀强股份(3001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时间间隔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6]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其他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撤销[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