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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SH:603629)2025-09-01 09:30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为22.475597907亿元,2023年为18.9311945975亿元,2022年为20.2542521756亿元[4]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1.64044万元,2023年为4020.234248万元,2022年为6591.649205万元[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2023年为0.16元/股,2022年为0.26元/股[4] 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993.00万股的1.02%[1][10] - 首次授予215.0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81.1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3%[1][10] - 预留授予5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18.8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9%[1][10] - 激励对象共计8人[13] - 副总经理道峰获授50万股,占授予总数18.87%,占公司股本总额0.19%[16] - 财务总监许立群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3.77%,占公司股本总额0.04%[16]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获授155万股,占授予总数58.49%,占公司股本总额0.60%[16] -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每股12.63元[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2] - 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23]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5] - 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26]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50%[27] - 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33] - 首次授予部分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40%[35] - 首次授予部分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10%,2025 - 2026年累计值不低于50%[34][35] - 首次授予部分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2025 - 2027年累计值不低于58%[34][35] - 激励对象绩效考评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0%[36]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37]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39] 实施条件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44]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44] - 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4] 成本测算 - 预计2025年9月中旬授予激励对象权益[1]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698.25万元[1] - 2025年会计成本为511.54万元[1] - 2026年会计成本为1439.07万元[1] - 2027年会计成本为556.51万元[1] - 2028年会计成本为191.13万元[1] 其他规定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相应股票[5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54] - 公司将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54]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8]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情形,本激励计划正常实施[5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将失去参与资格[60]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若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64] - 公司将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5] - 授予日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67] - 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和解除限售比例计入成本费用和确认“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67] - 解除限售日达到条件可结转“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未解除限售则回购注销[67] - 测算得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2.55元[67] - 公告上网附件包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