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香港(06055) - 境外销售烟叶类產品框架协议
股权结构 - 中国烟草总公司通过中烟国际集团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72.29%,为最终控股股东[3][18] - 中国烟草总公司由中国国务院全资拥有[25] 框架协议 - 2025年8月29日公司与缅甸邦康烟厂等订立境外销售烟叶类产品框架协议[3][4] - 协议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至2027年12月31日止[9] - 2025年8月29日至12月31日建议年度上限为5589万港元[15] - 2026年建议年度上限为3.2839亿港元[15] - 2027年建议年度上限为3.8004亿港元[15] 业务相关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出口、进口烟叶类产品等五项[21] - 卷烟独家经营区域包括泰王国、新加坡等免税店[25] - 烟叶类产品非独家经营区域是除东南亚等地以外区域[28] 其他 - 公告日期董事会由邵岩等9人组成[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