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京能热力京能热力(SZ:002893)2025-08-29 14:18

公司架构与治理 -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1号院11幢1层108 - 1”[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员工代表董事一名[4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为1名[6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3,64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高管或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起诉[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4]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0][41] - 重大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净资产值0.5%以上的,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书面文件后提交董事会讨论[44] - 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10天时间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4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为2名[54] -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54] -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薪酬与考核、战略和提名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不得少于3名[5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7]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72] - 上述章程修改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