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离职 - 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6]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任职限制与交接 - 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8]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11] 义务与股份转让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发现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