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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益通(3009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创益通创益通(SZ:300991)2025-08-29 13:46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