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 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 应当提出辞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