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 "本规则")。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