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创益通创益通(SZ:300991)2025-08-29 13:4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重大事项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需确认报告责任人并备案[6]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变更[22]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事件最先发生时24小时内报送重大事项有关文件[24]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6]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日内[34] 违规处罚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未造成损失,二次以上将处以记过等处分[32]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处罚[3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视为严重违规[32]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