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通宇通讯通宇通讯(SZ:002792)2025-08-29 13: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8][9]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将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3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4]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不受限,快捷通知2日内未提书面异议视为收到[21][2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同一议案每名参会委员只能表决一次[3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指定人员负责,包含基本信息、议程等内容[34][37] 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1]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讨论或董事会决定可参加[40]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内部审计,可查资料并向高管提问[42][4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