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异性,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委员并发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1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3] - 董事、高管选任需经综合评估等程序[11] 其他 - 公司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2] - 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22] - 公司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