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股份锁定规则 - 限售股到期后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名下股票数量25%算可转让额度[9]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申报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2]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12][2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3][21] 交易时间限制 - 刊发年度业绩前60日内或财政年度结束至业绩刊发日不得买卖股票[17] - 刊发季度和半年度业绩前30日内或季度、半年度结束至业绩刊发日不得买卖股票[1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申报个人信息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完成[8]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前2个交易日通知,变动当日报告,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22] 其他规定 - 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7] - 特定情形对股份转让设限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7]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8] - 违反规定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2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