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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欧晶科技欧晶科技(SZ:001269)2025-08-29 13: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21] 新增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数量为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股票[9] 其他限制与规定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4]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2]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3] - 董事、高管转让本公司股份违反规则,证监会将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21] - 董事、高管存在特定违规情形,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情节严重可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