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000338)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 | | 潍柴动力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投资经营决策事项是指: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融资,包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 权益凭证筹措资金以及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筹资的行为; (十三)公司其他重要投资经营决策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