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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02611) - 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9 13:29

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及ESG委員會工作規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健全和規範董事會 戰略及ESG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依法獨立、規範、有效地行使職權,提高委 員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的水平,保證委員會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上市公司 治理準則》《證券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等有關 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規則(以下合稱相 關規則)和《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 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 對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投融資方案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第二條 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 工作。 第二章 人員構成與組織機構 第三條 委員會由三名以上董事組成,委員會成員應當具有與委員會職責相 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均由董事長提名,報董事會批准。 第四條 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主任委員由董事長提名,報董事會批准。 第五條 委員的任期與該名董事的任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