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6034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提议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可要求修改补充[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9]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提案,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况应书面说明[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3] 会议召开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多种方式召开[15] - 审议通过会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相关会议和决议有规定[2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4] 会议表决与记录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多种信息[2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8] 决议后续处理 - 董事会决议后及时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披露,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8]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28] - 发现财务会计报告问题,董事会及时报告并披露,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29]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