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方新材四方新材(SH:605122)2025-08-29 12:4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人选[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举行,无关联过半数通过决议[12] - 无关联出席不足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3] 选任与规则生效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5]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