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8] 委员提名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会前3天通知委员[1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21] 职责分工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考评报董事会批准[12][16] - 人力行政中心做决策前期准备工作[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