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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佳音控股(0693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修订於2025年8月29日)

提名委员会成立及职权范围 - 提名委员会于2021年2月26日成立,职权范围2021年3月31日生效,2025年8月29日修订[1][10] 委员会成员要求 - 成员最少三名,最少一位不同性别,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 会议与检讨 - 每年最少开会一次或按需增加[2]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及有效性并提修订建议[3]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变动建议[4] 职责与汇报 - 向董事会提董事多方面建议[4] - 审查董事拟定服务合同并提建议[5] - 每年在年报披露董事多元化政策进度和检讨结果[6] - 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多元化组合并监察执行[6] 其他规定 - 主席或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问题[7]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废除相关条文及决议[9] - 委员会应公开职权范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