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3001988728234】[2] - 公司经营宗旨为振兴产业、服务城镇与美好生活,目标是成为行业内国内领先[2]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1,276,780,72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等多种情形下股份有转让限制[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向公司书面报告[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撤销等权利[5][6] 重大事项审议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等多种交易事项需审议[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1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多种方案,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有相关披露和决策要求[28][2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38]
东方智造(00217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