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董事会人数拟由6人调整为7人,增设1名职工董事[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拟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4]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废止《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5][6] 基本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8.5520万元[8]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9,008.552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时,可因维护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13]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6]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事项[3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4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6] - 当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46]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46]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清算,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49] -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清算,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清算造成损失应担责[49]
华光新材(688379) - 华光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