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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方新材四方新材(SH:605122)2025-08-29 11:4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 附则 | | | 第八章 | | --- | --- | --- | --- | | | 10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管理办法》要求的比例,或者独立董事中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