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 年 8 月 |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