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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方正电机方正电机(SZ:002196)2025-08-29 11:4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1/2以上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人代行使表决权[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表决记名投票[16][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含召开信息等内容[20]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特殊情况可表决[22] - 委员闭会可跟踪业绩薪酬,有权查阅资料并作出评估[26] - 工作细则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