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也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5] 股票交易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应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或本人因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罚等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本人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本人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规定期限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4]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7]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触犯法规,公司按《证券法》提交有权机关处理[17]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给予批评、警告处理[17] - 董事和高管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公司可降职、解职等[17] - 董事和高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7] 记录与披露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17] - 按规定需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披露的,公司应及时报告或披露[17] 参照执行与制度说明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执行[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