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6]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事项审议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工作安排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1]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用传真决议[2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股东会相关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16] - 自行召集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费用公司承担,董事会提供股东名册[17] 其他规定 - 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4] - 审议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无法决议提交董事会[24]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