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0026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3]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专业经验要求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8] 解除职务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公司义务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实地考察[11]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2]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3]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经其审议[12]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4] 工作记录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5] 现场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