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08)
问责制度 - 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2] - 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3] 问责范围与方式 - 范围包括不履职、未完成任务、违规决策等[5][6] - 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8][9] 问责情节与程序 - 从轻情节有情节轻微、主动纠错等,从重情节反之[10] - 董事问责由董事长或三名以上董事联名提出[12] 被问责人权利与公司义务 - 被问责人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利,应配合调查[14][15] - 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问责决定及结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