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总经理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及团队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任[6]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经理权限 - 可决定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的投资项目[11] - 可决定不超3000万元(含)的单项贷款(含授信额度)[11] - 有权签订除特定项目外标的不超3000万元(含)的合同[11] 总经理工作流程 - 辞职应提前二个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董事会一个月内批复[7] - 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事先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2] - 团队分工由总经理作出并书面授权明确[21] - 可提缩编或扩编职能部门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23] 公司报告制度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行政负责人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经营管理情况[23] - 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29] - 重要合同涉金额500万元以上、重大损失等涉金额100万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涉金额50万元以上向董事会报告[32] -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经理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32] - 总经理每季度书面报告业务,应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5日内报告工作[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