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60034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 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授权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