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经理人员 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管 理水平,根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做出规定。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 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 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