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定义与控制权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控股 50%以上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公司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 - 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子公司会议审议事项增删及修改[6] - 公司派出董、监事人数原则上占子公司董、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8] - 子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委派或推荐人选担任[8] - 子公司只设一名监事时,原则上由公司推荐人选担任[8]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改制改组等重大事项须报公司批准[6] 财务人员管理 - 子公司主管会计以上财务人员由公司委派与调配,调动需公司批准[11] 经营管理 - 子公司在公司方针目标下独立经营,目标与规划要协调平衡[14] - 子公司经营活动接受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14] - 公司可对违规经营管理人员处分,严重可追究法律责任[12] 报告制度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及下年计划[1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生产经营情况[15] - 子公司按不同时间节点向公司提交报表及报告[20]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23] - 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多程序审批[25] - 子公司获批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24] - 子公司闲置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须股东会批准[26] - 子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披露信息并报告重大信息[28] 审计监督 - 公司监察审计部可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31] - 子公司须执行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决定[31] 激励约束机制 - 子公司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33] - 子公司制订绩效与薪酬制度报公司审查[33] - 公司年度结束后考核子公司董监高并奖惩[33] - 公司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33] - 履职不力人员受处分[33] 违规处罚 - 子公司违规致警告或通报批评,董监高扣年薪或降职[34] - 子公司违规致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责任人免职,董监高扣年薪或降职[34]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提交审议[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华东重机(00268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