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 和货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 配,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运作。 第二章 决策权限与审批程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金额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