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11][12]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十日内应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8][11][12]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8][11][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应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投票与表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8]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8] 决议实施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3]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三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3] 决议撤销与披露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4] - 上市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文件并披露公告[4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等内容[4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0] 会议记录与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5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6]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摘要并在巨潮网公布全文[52]
东方智造(0021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