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 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2025.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 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 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 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公司重大 损失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 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重 大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 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 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等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 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