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6885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 办")协助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