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6885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汇宇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