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银控股(08162)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须不少于三名成员,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3] 成员任期 - 任期一年,可续期[3] 会议相关 - 通告至少提前七日寄发[5] - 书面决议案签署后与会议通过效力相同[6] - 会前开会,主席可酌情开额外会议[8] - 法定人数两名,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 委员会职责 - 获授权检讨评估并推荐,可征外界意见[9]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等[11] - 每年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执行进度[11] 汇报要求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审议结果及建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