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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00215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正邦科技正邦科技(SZ:002157)2025-08-29 11:11

股本变动 - 2007年8月17日公司首次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交所上市[2] - 2007 - 2010年多次转增股本,2010年末总股本增至431056568股[2] - 2014年7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发行165290000股[2] - 2024年12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7918750股[2]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9250162589元,已发行股份数为9250162589股[2][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1][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处理规定[4] -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成员由5 - 9名组成,设董事长等,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2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27]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0]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资产负债率高于65%可不分配利润[3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32]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3] - 公司解散应组成清算组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