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13][1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担保除外)提交股东会并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7]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应提供反担保[1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超预计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8][19]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9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0] 占用资金限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2] 审议程序要求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7] - 关联董事10日内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27] 协议期限与文件保管 - 与关联方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2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以上[28] 披露要求 - 按北交所规则如实、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可免予披露事项需履行豁免程序或书面说明[30][31] 子公司适用规定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华洋赛车(8340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