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 人员职责 - 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董事长暂代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2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北交所报备[8]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6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65] 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4] - 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4]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超20%需披露修正公告[16] - 公司预计特定业绩情形需在1个月内预告[16]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需业绩预告[16]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需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5]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相关文件[20] 临时报告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较大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7]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42] 其他事项 - 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决议公告[4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51]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公告[53]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57] - 公司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决议需及时披露公告[5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等[68]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77][78]
华洋赛车(8340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