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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0021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正邦科技正邦科技(SZ:002157)2025-08-29 10:37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 作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进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行使《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工 作,在股东会闭会期间管理公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 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