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688681) -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科汇股份科汇股份(SH:688681)2025-08-29 10:37

担保审批 - 公司担保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超权限报股东会批准[7]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11] 信息披露与登记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影响偿债能力,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指定人员保存管理并逐笔登记[18] 责任与追偿 - 法律规定抵押、质押登记,有关责任人员20日内办理[15] - 所担保债务到期,责任人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15] - 未约定保证期间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经办责任人督促还款[18]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及时了解偿还情况[18]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9] - 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法律责任[19] - 经办人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或处分赔偿[19]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相关担保总额之和[22] - 本管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