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吉瑞(688272)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 - 公司设审计部对业务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 报告提交 - 审计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内部控制 - 审查评价与财报和信披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13]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5] 披露与考核 - 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16]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并建追责机制[18] 人员奖惩 - 奖励认真履职内审人员,处分违规人员[22] 制度相关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 时间为2025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