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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6005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大位科技大位科技(SH:600589)2025-08-29 10:3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9]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困难的,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4]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完成并拟延期,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6]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6] 银行合作与协议 - 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0]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上交所[25]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6] 定义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