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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601390) - 中国中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36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境内外市场同时披露[3][4][5] - 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异议需声明理由[5]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或误导[7] 披露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2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需披露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22] - 预计半年度业绩需披露时,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2] 披露文件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上市地要求的中文和/或英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8]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发布[9] - 年度报告中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管理与职责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1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4] 具体披露事项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应及时披露原因等并每隔30日公告一次进展[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并配合披露[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以上构成重大交易需披露[31][32] - 未达重大交易披露标准但五项百分比率中任一大于或等于5%需履行披露义务[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提供担保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达到规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重大交易披露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36] - 日常交易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6] - 日常交易涉及销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6] - 关联/连交易界定标准按公司上市地上市相关监管规则及关联交易制度执行[37]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等其他重大事项需披露[37] 需关注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关注[3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关注[39] - 境内单项建筑工程合同金额达10亿元以上、境外达1亿美元以上需报送[4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关注[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38] - 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债权未提足坏账准备需关注[39] - 公司计提或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需关注[39] 报告与审批 - 报告义务人在董事会作出最终决议前5个工作日需履行报告义务[46] - 报告义务人在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合同前5个工作日需履行报告义务[46] - 信息披露需经多部门审查确认,最终由董事长签发[48] 错误处理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9]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1]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2]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56] - 董事会应采取措施控制信息知情范围,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56] 资料保存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归集信息披露资料原件[58] - 公司董事等履行职责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相应处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1] 审批表格与类型 - 存在信息披露审批表,涉及信息生成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多级审批[67] - 有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68] - 暂缓/豁免披露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等[68] - 涉及文件类型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68] - 信息类型包含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等[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