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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牧高笛牧高笛(SH:603908)2025-08-29 1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 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 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