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牧高笛牧高笛(SH:603908)2025-08-29 10:3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条件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两日书面通知[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可非现场[19]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举手和记名方式[26] - 提案需超半数董事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30]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32] 其他规则 - 不得越权,按授权行事[33]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重审[35]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负责记录,含多项内容[39] - 可制作单独决议记录[41] - 董事签字确认,可说明意见[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43] - 秘书保存档案,期限十年以上[44][4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7]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