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 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