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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尔雅(6001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美尔雅美尔雅(SH:600107)2025-08-29 10:3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 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业务 和掌握国 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派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