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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科技(6039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百利科技百利科技(SH:603959)2025-08-29 10:3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特定条件[10]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1]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7]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7]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免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含七方面内容并按时披露[22]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6] 其他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9]